[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方便辖区企业办事,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授予山东省海阳等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247号)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方便辖区企业办事,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授予山东省海阳等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247号),烟台市工商局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将之前在烟台市局登记的我市辖区内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全部移交给我市管辖。
为地避免或减少对企业办理登记业务的影响,市场监管局将全力做好企业登记管辖权调整期间的登记、备案、年报抽查等衔接工作。
调整期间,凡档案已迁入我市的,由海阳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企业的登记、备案等业务;档案继续留在烟台市工商局的,由烟台市工商局继续办理企业的登记、备案等业务。迁回我市的外资企业,请及时到市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更换由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调整登记管辖权期间,企业如果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如下电话咨询:
烟台市工商局企业科:
孙滨,联系电话:0535-6860485;
海阳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局:
刘小红,联系电话:0535-3220230;
刘洋孜孜、董红岑,联系电话:0535-3301145。
此项工作展开后,将进一步缩短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使外商投资企业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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